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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创建方案》的通知
时间:2018-04-24 来源:沛县政协网 浏览量: 作者:管理员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沛政协办〔2018〕14

 

 

关于印发《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创建方案》的通知

 

政协各委室、各界别、各镇(场、街道)联络小组:

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创建方案》已经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政协沛县委员会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423

 

 

 

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创建方案

一、目的意义

“政协委员之家”是加强委员学习、联谊和交流的平台,也是更好地开展履职活动的主阵地。创建“政协委员之家”,主要目的就是把委员有计划地组织起来,把参政议政工作提到日程上来,把委员在本职工作中纽带作用、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和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,增强凝聚力、生命力,使政协委员可以更好地贴近中心、贴近实际、贴近群众,多建利民之言、多谋富民之策、多办惠民之事。

二、目标要求

(一)建设目标

按照统盘考虑谋划,分阶段稳步推进,运行中规范完善,全方位突破创新的思路,选择有基础、条件好的镇(场、街道)、界别起步,2018年6月底前完成“政协委员之家”示范点建设任务,2018年9月底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
(二)建设标准

创建“政协委员之家”要坚持“突出功能定位,体现政协特色”的原则,以政协各联络小组和界别为责任主体,集中体现“学习、交流、履职、联谊”为一体的功能。要求结构布局合理、设施设备实用、档案管理规范、环境卫生整洁,做到“六个有”:

一要有固定的场所。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,各联络小组、界别应结合实际,充分利用原闲置办公用房或综合利用其他活动室建立“政协委员之家”,县级“委员之家”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,界别“委员之家”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平方米,联络小组“委员之家”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方米。

二要有必要办公设备。县级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应配备电脑一台,不低于40人次会议桌椅等;界别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应配备电脑一台,不低于20人次会议桌椅等;联络小组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应配备电脑一台,不低于10人次会议桌椅等。

三要有标志。室外在醒目位置悬挂“政协委员之家”标志牌,由县政协按照“成熟一家挂牌一家”的原则授予。

四要有制度。要建立健全委员学习、工作、管理、联系、考核、委员履职档案等各项规章制度,制度规范上墙。

五要有活动记载。要有计划地组织委员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学习、履职、公益、文体、联谊等活动。建立“委员活动登记表”、“委员履职情况登记表”等基础台账,要有专人记载。

六要有资料。订阅委员学习必需的《人民政协报》、《中国政协》、《江苏政协》、《徐州政协》等学习资料,供委员参阅。

(三)职责要求

各建设单位应依托“政协委员之家”组织委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。

1)加强学习与培训。组织委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,交流履职经验和做法,努力提高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。

2)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。组织委员认真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,提高为民履职、为民代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3)积极建言献策。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,认真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建言献策,主动当好参谋,提好建议,尽到职责。认真参与“金点子”活动,每年至少报送“金点子”两条。

4)开展团结联谊。组织委员开展广泛的谈心、交流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,加强委员之间的沟通交流,联络感情,增进友谊,活跃气氛。

5)参加履职活动。组织委员积极参加县政协统一组织的调研视察、界别活动和委员论坛活动等,注重在参与履职中收集民情民意,发挥特长优势,主动帮扶群众,激励委员争做优秀政协委员。

6)组织委员考评。组织委员开展年度述职考评,填写年终履职档案,听取委员对县政协本年度工作的意见建议。

三、组织领导

(一)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创建“政协委员之家”是县政协进一步拓展委员履职空间的新探索,也是政协委员密切与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,各政协联络小组、界别召集人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,切实把这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加强领导,着力推进。

(二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创建活动在县政协常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,由主席会议成员协调推进,县政协各委室对所联系的镇(场、街道)联络小组、界别承担具体任务的衔接指导。

(三)整合资源,形成合力。要积极争取所在单位党委、党组的支持,发挥委员主体作用,共同建设“政协委员之家”。采取多种方式,整合各方资源,循序渐进地抓好“政协委员之家”的软硬件建设。

(四)注重成效,不断创新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建设是县政协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,各联络小组、界别要在规范化、程序化、制度化上下功夫,在推动委员工作上做文章,真正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,形式与效果的统一,通过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建设努力使政协开展的各项活动在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上见成效,在关注民生、为民排忧上见成效,在提高委员素质和履职能力上见成效。

(五)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将“政协委员之家”创建活动与宣传信息工作有机结合,做到以宣传营造氛围,以实绩赢得口碑。要做好思想发动,使广大委员充分认识到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,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;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,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。

四、考核奖补

(一)考核奖补办法

对建成委员之家并符合“六个有”标准,经县政协组织验收合格的,给予一定的奖补。

(二)每年活动经费

对县级、界别、联络小组“政协委员之家”每年活动经费给予适当补助。

(三)经费使用要求

1、“委员之家”创建的奖补资金,经县政协验收通过后,申请县财政予以拨付;“委员之家”每年活动经费,建议由县政府预算列支。所列费用要专款专用,确保所拨经费用于“委员之家”建设和委员开展活动。

2、政协各镇(场、街道)联络小组的奖补资金由各镇(场、街道)政协联络小组建立专用账户,各界别由“委员之家”设立单位建立专用账户,实行专户管理。

3、各联络小组、界别应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,年终应向“委员之家”全体委员报告资金使用情况。在经费使用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