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4年1月6日政协沛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)
因工作需要,根据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规定,政协沛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会决定,增补以下12名同志为政协沛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(按姓氏笔画为序):刘珊珊、李小梅、杨华侨、张友印、陈涛、赵士鹏、姚望、康明庭、甄梦、蔡先芝、燕建平、魏猛。